【深圳商报讯】(记者 肖晗)交通运输部于10月10日下午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受交通运输部委托,昨日下午,深圳市交委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各界意见。与会代表构成包括交通行业专家、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代表、出租车企业负责人、出租车司机、网络专车服务平台负责人,以及市改革办、法制办、客运管理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等政府相关部门代表。
【观点】
网络专车管理不宜全国“一刀切”
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两个《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总体上得到了与会代表认可。市人大代表杨勤认为:“这两个文件虽然细节上还有待完善,但是出台这种规范是及时必要的,会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优步深圳总经理罗岗也表示乐意看到管理文件的出台:“专车公司要想获得商业上的成功,就一定要有明确的行业管理规范,服务好乘客和司机。”
律师潘翔认为,专车提供的是交通出行服务,面向的是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的是公共服务产品。只要是公共服务产品,就涉及公共运营安全和秩序的问题。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容忍任何人都可以经营公共服务产品,对公共服务放任自流而不监管。网络叫车也必须设定一定的准入门槛,对其进行制度化、规划化。“在推行市场原则的同时,也离不开法治原则”。
不过,也有部分代表同时指出,交通部下发的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偏于保守,不利于推动网约出租车行业的发展。市政协委员王雪指认为,各个地方有不同的实际情况,不宜“一刀切”。交通运输部应该从宏观层面进行管理,出台大政方针,同时让各个地方有空间根据城市自身条件,来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目前公布的管理规定太严苛、细致,不利于地方进行创新。深圳应该对约租车进行更宽松的管理。”交通行业专家周光伟举例称,《办法》不允许网络预约出租车车辆接入不同平台揽客,但互联网共享经济的特点之一就是要有基础性的用户规模才能得以发展壮大,希望能够通过监管来克服相关问题,满足各平台对于规模的需求。
出租车牌照免费要解决好历史问题
律师潘翔认为,交通部的改革方案提出传统出租车经营权全部无偿使用,这是一个破冰之举,对于打破长期以来的出租车号牌垄断,有积极意义。但方案对今后出租车号牌如何发放的问题并没有明确。“牌照免费可以减轻司机和乘客的负担,但是免费使用的申请条件需要明确,包括今后出租车号牌的发放原则,发放的数量如何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合理配置;现有的出租车公司牌照如何使用,新成立的公司又如何取得牌照,它的门槛是什么,这些都要明确,不能形成新的不公平和牌照垄断。”
市政协委员张少华提出要统筹新老两种业态发展,深圳要解决好出租车牌照费和份子钱等历史问题,整顿行业目前存在的乱象。出租车行业代表、运发公司的负责人曹建设表示,完全赞同出租车牌照无偿使用,深圳可以采用赎买的形式回购牌照,以减轻出租车司机的负担。“目前我们的哥的份子钱中包含了五险一金、企业管理费用等,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出租车牌照费用。”
来自出租车行业的黄友仁则表示,目前出租车公司和司机已经多次协商,不断降低份子钱,“深圳市规定红色出租车份子钱一个月是11743元,目前我们公司刚下的电动车每个月租金是10200元,有些公司的份子钱已经降到了8500元。如果牌照能够无偿使用,那就可以进一步减轻司机的负担,让利给司机和乘客。”
【争议】
私车是否需登记营运性质才能做网约出租车?
此次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要求,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且车辆性质需登记为出租客运,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后,发放类型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证》。业界认为,这或许意味着,网络预约出租车数量将像传统出租车一样,在数量上受到严格管制,并且大量私家车将被排除在网络预约出租车服务范围之外。
上述“新规”也是昨日座谈会关注的焦点。市政协委员王雪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本身就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顺应民意,赋予专车合法的身份地位,让其为市民服务。众所周知,目前各网络平台上接入的大部分都是从事兼职业务的私家车。而私家车主开专车多数为兼职运营,一旦定性为运营车辆,就有8年的强制报废年限,并不合算,该条款一旦实施,许多专车就会退出。这相当于变相扼杀这个行业。她认为,应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界限,“数量和价格问题全部放给市场,政府需要帮老百姓把关的只是安全,就是车辆和司机资质的问题。”
网约出租车是否应当执行政府指导价?
目前,人民优步、滴滴快车等产品,深受市民青睐,其普遍特点之一,在于价格较出租车更为便宜。而在此次交通运输部的相关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网络预约出租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运营;同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运营服务。对于网络预约专车定价可以实施政府指导价。业界有观点认为,这或许意味着未来网络专车定价将明显高于传统出租车。
对此,律师潘翔认为,网络叫车本身是市场化的产物,由市场充分竞争和充分发育而产生。而交通部相关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可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施政府指导价,个人对此并不赞成。他表示,如果通过政府指导价的方式对网络平台的叫车进行定价,等于是政府变相干预了叫车市场。有可能造成专车价格高、出租车价格低,即政府变相对传统出租车市场进行了保护,这不符合市场化原则。他认为,政府只需要通过制定政策引导市场自身的竞争和发育,“市场竞争越充分,市民就越受益”。
但是,来自出租车行业的代表们普遍对此持不同看法。的士司机舒日国认为,专车出现后,出租车业务量受到严重冲击。未来,传统出租车和网络预约车辆的关系一定要明确,不能无序竞争,两者在使用车型、服务方式标准、价格体系等方面都应该有所区分,实行差异化发展。网络平台对专车“烧钱”补贴不可持续,“坚决反对网络专车定价低于出租车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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