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雷丹报道 日前,刘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西丽一家酒店订房后,因临时有事,连房间都没进就要退房,但酒店仍扣除了他一天的房费。他认为酒店的做法侵权。
消费者:
房都没进就扣了一天房费
据记者了解,刘先生于9月27日凌晨零时41分在西丽沙河东路的万福盈连锁酒店订了一间双人房。当时的房价是170元,他交了300元押金。订房后,他没有进房,而是在酒店外等朋友。朋友来后,要他去其他地方,他就向酒店提出退房。“当时,那位服务员说退房要扣一天房费。”刘先生希望能退部分房费,或者把房费预留到下次消费,但被拒绝。最后,酒店扣除了他170元房费。酒店的做法让刘先生很恼火,他向本报打来了电话投诉称酒店此举侵权。
酒店:
个人原因退房属单方违约
9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万福盈酒店大学城店。一位谢姓工作人员称,“据电脑打单显示,那位顾客从订房到退房历时26分钟。他纯属个人原因要退房,按规定必须付足一天房费。”该酒店蔡经理告诉记者,刘先生订房后确实没有进房,但他因个人原因拒绝服务,是单方面违约,酒店扣除当天房费合理合法。
饭店行业协会:
酒店处理不够人性化
深圳市饭店行业协会的李先生向记者表示,就常理而言,在客人订房半小时内,在未进房的前提下要求退房,酒店应退还房费,起码可以协商退还部分费用。“我觉得酒店的处理不够人性化。”
律师:
收全额房费违反公平原则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潘翔律师称,该纠纷中,如果酒店对没有入住也要收取全部房费的做法未向客人作出明确提示,也没有和客人事前约定,在客人未实际入住情况下,饭店单方收取全额房费是不适当的,这样违反了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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