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研报道 “白纸黑字写明东西卖不掉还可以退钱,现在拿着协议却不知道去找谁?”在福田区景田北经营报亭的黄先生,去年1月份从深圳一家公司购进一批电话卡,并签下协议一年之后如果电话卡在报亭没有售出,黄先生就可以退货。谁知一年之后电话卡既没卖出也没有退掉。经记者调查发现此公司原为子虚乌有。
去年1月中旬黄先生的报亭来了一位刘先生,对方极力推荐一种“1010-1010个人快线”电话卡,说这种电话卡和固话、小灵通或者手机绑定后就可实现中文实名呼叫。“他说得天花乱坠,我试了一下觉得不是骗人的,而且他还说一年之后东西卖不掉可以退钱。”一番讨价还价后黄先生签下了一份协议,用500元购进10张面值100元的“1010-1010个人快线”电话卡。记者看到协议上写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若没有卖出首批进货之套卡,甲方(即深圳市明智投资有限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首批进货款退还给乙方(即黄先生)。”协议甲方为深圳市明智投资有限公司,并有盖章。
一年时间很快过去,这种电话卡居然一张也没有卖掉。黄先生拿出一叠卡甩在桌子上。“10张卡都在这里,现在卡废了,钱也要不回,电话不是打不通就是说管不了”。记者观察这种和银行卡大小相同的“1010-1010个人快线”卡,发现背面有一行小字“本卡请于2009年12月30日前开通使用”。
记者按照协议上的电话联系这家深圳市明智投资有限公司,电话已停机。又查询物价局网站没有查到该公司的任何信息,协议上销售代表刘先生的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记者又以用户身份拨打了中国绿线杭州总公司的电话询问此事,得到客服的回答是“本公司并未授权代理商有退卡退钱的权利,建议您还是直接联系其本人协商。”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潘翔律师表示:物价局网站查询不到公司信息,就说明销售方虚构公司名称,已属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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