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仍在重症监护室,亲属心急如焚。深圳晚报记者 余海洪 摄
深圳晚报讯 (记者 马超)11日下午1点半左右,在罗湖区太宁路喜荟城商场3楼一家儿童用品商店门口,4岁的女童乐乐跟随母亲在商场购物的时候,推拉商场的玻璃大门发生意外,商场的一扇玻璃大门突然倒塌,将乐乐砸成头部重伤。目前乐乐已被送往儿童医院救治。
玻璃砸中孩子头部
女童的婶婶欧阳女士不忍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像噩梦一般,她说,乐乐上午幼儿园放假,她与乐乐的妈妈带着乐乐来到这家商场购买书包。乐乐站在门口时,突然整扇玻璃大门就倒塌下来,刚好砸中乐乐的头部。“听到孩子的哭叫,我与孩子的妈妈想过去拉开她,但已经来不及了。乐乐后脑勺出了很多血,当时就昏迷过去了。”商场的工作人员与她们一起打车将孩子先送到附近的第一人民医院,但医生说孩子的病情太严重了,随后送往儿童医院。
欧阳女士说,商场的玻璃大门肯定有质量问题,可能之前就已经坏了,“小孩有什么力气,怎么可能将大门推倒呢?而且大门上没有任何警戒标示,就算不是砸到乐乐,也很有可能砸伤其他顾客。”
出事前大门开关过几次
儿童用品商铺工作人员则表示是小孩的问题。“当时商店门口有两三名儿童,不停地推拉玻璃大门玩耍,摇摇晃晃,结果玻璃门就突然倒下来了。”
商场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已定期对大门进行检查,应该不是门的问题。从商场附近一个监控可以模糊地看到,商场的大门在事发前开关了几次,最后一次关门的时候,玻璃突然倒塌下来。商场方面表示会找专业人员检查,并会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记者当天在儿童医院看到,乐乐已被送入重症监护室。儿童医院的谭医生介绍,乐乐被送过来时右侧额骨、颞骨和枕骨多处骨折,颅内有淤血,病情恶化的话可能需要进行手术。目前医生采取保守治疗的方法。
目前,乐乐家属已经报警,东湖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律师说法:
商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场作为经营者,应尽到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在顾客正常推门出入的情况下,门玻璃突然脱落砸伤儿童,商场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商场应依法赔偿受伤儿童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家长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如受伤儿童今后治疗终结评残后,应根据评定的残疾等级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上一篇】快播员工去哪儿 技术人才成“香饽饽”
【下一篇】伤者体内仍有玻璃渣 谁赔尚无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