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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几千元在微信朋友圈买来假冒化妆品 2015-03-19 记者:崔晓丹 来源:深圳晚报

      “我在微信上定了570元的东西,第一次只收到一件,卖家说退回去重发,之后再没回复过。”广州市民黄小姐将商品寄回了深圳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一个地址后,这位名为“innskin”的卖家在微信拉黑了她。近日十多位市民向深圳晚报记者报料,他们购买了“innskin”的产品,收到的东西全是假货。

  4700元买来的化妆品全是假货

  卖家寄来的某款产品,与真品从logo颜色、大小、色泽完全不同。

  “我买了4700多元的化妆品,她发给我的全是假货,假得非常明显。”在“innskin”微商维权群中,买家小梁晒出了一款真假精华的对比图。记者看到,假货从logo颜色、大小、精华色泽以及外包装与正品完全不同。“精华以及面膜是假的,基本一眼可以辨认。”维权群现有12人,每人的被骗金额在几百到几千不等。

  黄小姐告诉记者,3月初,微博名为“@innskin韩妆实体店”的卖家主动关注了她的微博。黄小姐对韩妆比较感兴趣,于是又加了她的微信,与她交流。“卖家告诉我,她在威海有一家实体店,专门做代购生意,化妆品价格也比一般价格低了几十块。”黄小姐在innskin的朋友圈看到了她的店面以及品种丰富化妆品实物图,十分心动,3月11日在微信下单购买了化妆品,使用手机银行转账给对方。第一次寄来了错误产品,黄小姐没在意,将快递寄给深圳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一个地址,还追加了400余元的订单,没想到,之后卖家再也没发货回来。

  有实体店、拍实物图、价格低廉,不少人被此吸引。在与受害者交谈中,记者发现卖家的发货地址来自不同地区。针对广东省外买家,innskin的发货地址显示为广州,但称可以来深圳自行提货;而对于广州的买家,innskin则从威海发货。“他们可能是一个团队,对不同买家从不同地方发货,免得引起怀疑。”500余元买来一场空,黄小姐说不敢再相信朋友圈购物了。

  在朋友圈经营的商户属“三无”小店

  遭遇“微商”诈骗,想要维权却不容易。黄小姐前日在所在地派出所报案,警方表示由于金额在2000元以下,无法作为诈骗立案。“派出所提醒我以后买东西最好货到付款,降低风险。”而其他受害者的维权经历也坎坷重重,innskin将他们拉黑,微博、微信更改了昵称,也不知她具体地址在哪。“我们银行转账过去的户名显示她在北京,叫李慧明,但是也不清楚是不是其本人。”另一位买家江苏对此十分无奈。

  “微商”诈骗属于消费者协会管理范围吗?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潘翔告诉记者,朋友圈交易属于私人交易,也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严格意义上在朋友圈销售货物的不能称作微商,微商是指在腾讯微店平台注册、认证过的商户,受到监管。”在朋友圈经营的商户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基本属于“三无”小店,“卖家删了号、更改名字后可能就找不到了,即使消费者想要投诉或起诉也没办法,因为主题不明确。”潘翔律师提醒市民,购物最好选择在第三方平台上交易,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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