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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负责人、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
核心领域:争议解决、投资并购与融资、公司治理与合规、房地产开发与运营、劳动法、政府法律事务
电话:0755-82960488 18718519906
传真:0755-82960042 4008266163-96898
电子邮箱:panxiang@chinalawyer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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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领域
· 争议解决(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 投资并购与融资
· 公司治理与合规
· 房地产开发与运营
· 劳动法
· 政府法律事务
教育背景
· 199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系
工作经历
·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
· 北京安杰(深圳)律师事务所 执委、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
·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
· 某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 总法律顾问
执业地点
· 深圳
年龄
· 1971年出生
专业资格
·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 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社会职务
·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 汕尾仲裁委员会(深汕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 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茂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梅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江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榆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 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
·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 深圳市法学会理事
· 深圳市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理事
· 深圳市律师协会派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2期志愿律师团副团长
· 深圳市律协法律服务援助基金会党支部书记/监事
· 深圳市律师协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 深圳电视台特约评论员
·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顾问律师
· 深圳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专家
· 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法制建设专家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
· 深圳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评标法律专家
· 深圳市商业联合会理事
· 深圳市反信息诈骗协会监事长
· 深圳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 深圳市政府工程建设社会监督员
·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社会监督员
· 深圳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合作联盟智库专家
· 中国法学会会员
专业论著
· 在国家一级法学刊物《法学评论》上发表多篇法学论文
社会荣誉
· 2017-2021年度广东省优秀律师
· 深圳市律师行业201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 广东省律师行业2017-2019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 深圳市律师行业202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 深圳市律师行业三十周年庆典突出贡献奖
· 第十届深圳市律师协会重大专项工作突出贡献奖
律师业绩
· 潘律师现任中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自1993年起在深圳从事法律工作,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1998年取得全国首批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1999年起在深圳律师执业至今。潘律师长期在深圳从事律师工作,拥有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
· 潘律师的专业特长为民商法、经济法、刑法。作为争议解决专家,具有较高的代理诉讼与仲裁案件的水平、庭审驾驭能力及辩论能力,擅长代理各种类型重大复杂疑难的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历年来承办的各种类型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累计达数千件,总标的数百亿元,为当事人胜诉的官司不计其数。他在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各仲裁机构代理了大量有重大影响的金融、商事合同、国际贸易、投资并购融资、资本市场相关的商事纠纷案件,谙熟各级法院对各类民商事案件的裁判标准。其中承办的不少有重大影响的知名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被各大新闻媒体报道,部分案件被收入《海事案例精选精析》《深圳法院案例选编》等法学专著。很多当事人旁听潘律师的法庭辩论,被其恢宏的气度和精深的专业水平折服,结案后纷纷赞赏其律师业务水平和逻辑思维、演讲能力。
· 律师执业的同时,潘律师以首席或独任仲裁员身份在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海南国际仲裁院、汕尾仲裁委员会(深汕国际仲裁院)、肇庆仲裁委员会、茂名仲裁委员会、梅州仲裁委员会、阳江仲裁委员会、江门仲裁委员会、榆林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审理了大量商事纠纷案件,每年审结商事仲裁案件一百余宗,历年来累计审结商事仲裁案件一、两千宗,非常熟悉和了解裁判者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规则,擅长用裁判者的思维分析案件的焦点问题和迅速找出解决问题的法律路径。
· 在商业法律事务领域,潘律师专长投资并购与融资、公司治理与合规法律事务。历年来潘律师为大量企业提供了股权与资产收购、资本运作、资产和债务重组、重大项目投资与融资等法律服务,全程参与高端别墅、滨海旅游、星级酒店、物流、高科技、教育、医疗等产业投融资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尽职调查、设计和优化交易结构、交易谈判、草拟修改交易文件、交割、投后管理等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投资、并购、融资的法律服务实务经验。
· 潘律师曾经担任全国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重点国有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的法律事务,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公司治理与合规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他原负责的企业集团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曾作为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典范,摸索出来的企业集团法律顾问制度曾一度被原国家经贸委作为先进经验交流和推广。历年来潘律师为大量跨国公司、上市公司、知名民营企业提供了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与合规的法律服务。潘律师多年来致力于企业商业风险防范、法律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推广,他主讲的《合同风险防范》《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防范》《商业银行信贷法律风险管理》《航空公司视野下的法律风险防范》《学前教育机构法律风险防范》等课题深受企业好评。潘律师正在或曾经被阿里巴巴集团、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公司、邮储银行深圳分行、金蝶软件集团、深中集、深圳旅游集团、韩进海运、厦华、盛弘电气、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深圳市军供站、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等多家知名跨国企业、上市公司、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为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
· 潘律师被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为兼职仲裁员,日常审理了大量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及时掌握最前沿的劳动案件裁判规则,擅长为企业搭建劳动关系风险防范的治理体系,精通全方位预防劳动关系风险和解决劳动关系争议。
社会责任
· 潘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强,特别关注社会热点和民生问题,致力于推动社会进步和追求公平正义。多年来长期以法律专家和评论员的身份参与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香港卫视、深圳电视台的访谈和评论节目,为国内多家报刊进行法律评论,对公共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立法修法、社会治理、城市管理等建言献策,在社会上发出律师说法明理的声音,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传播法律公平正义的正能量。
· 潘律师的语言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以及领导、协调、组织能力均较强,刻苦、踏实、敬业,对当事人以诚信为本,所办案件和法律事务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和信赖,很多当事人曾前往本律师事务所赠送表彰潘翔律师的锦旗和感谢信。潘律师日常的法律工作非常繁忙,但他每年都坚持参加法律社会公益活动,彰显了律师维护公平正义的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潘律师的事迹被中国新闻社编纂的大型纪实文献《依法治市在深圳》、中国特区出版社出版的大型报告文学集《特区之子》等书录入作了专题报道。
· “良好的职业道德、娴熟的诉讼技巧、干练的处世方法、端庄的姿态仪表”是潘律师要求和约束自己的律师四项基本原则,“为权利而斗争”是其执业的法律精神理念,“只向真理低头”是其执业的座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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