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角下的“广告语之争”:从公牛集团与家的电器诉讼案看广告合规与市场竞争边界
【案件背景】
据多个媒体公开报道:广东中山市家的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的电器”)多个销售人员此前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公牛集团的“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宣传语是“大字吹牛、小字免责”,存在误导性宣传。之后,公牛集团以商业诋毁为由起诉家的电器索赔420万元,家的电器则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公牛集团。
【深圳律师智库锐评】
公牛集团与家的电器之间的法律纠纷,表面上是关于广告语真实性的争议,实质触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广告宣传的法律红线、商业诋毁的认定边界以及如何维护合规的竞争秩序等法律问题。在公牛集团提起的诉讼中法院需判断家的电器销售人员发布的质疑视频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商业诋毁”行为,还是属于基于合理怀疑、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而发表的“正当批评”或“消费者监督”。家的电器需要证明其质疑有事实与法律依据,而非恶意贬损。在家的电器提起的诉讼中,法院则需对公牛集团广告语的合法性作出认定。公牛集团的“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的广告语是否如家的电器质疑的构成“误导性宣传”“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需要结合《广告法》的规定考量。该广告语是否属于《广告法》禁止使用的“绝对化用语”,存在一定解释空间。司法审查将聚焦于该表述是基于客观数据的陈述,还是构成了对商品市场地位的绝对化保证或误导性比较。公牛集团如能证明其数据来源真实、统计口径科学,则可能被认定为事实陈述而非禁止性广告用语。“数据真实性与标注”亦是争议焦点。《广告法》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等引证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家的电器对调研报告提出质疑,公牛集团负有举证责任向法庭证明该调研的抽样方法科学、统计推论合理,足以支持“70%家庭使用”的结论。若调研范围、样本或统计方法存在重大瑕疵导致结论无法客观反映事实,则广告语的基础将被动摇。一句广告语引发的“龙争虎斗”关乎商业言论的自由与限制以及公平竞争红线的界定,无论结果如何,都将为中国企业的广告合规与竞争边界的把握提供一个重要的司法注脚。头部企业在进行市场宣传时尤其是使用概括性、结论性数据时必须极度审慎,数据支撑必须经得起法律和专业的严格检验,任何限制条件、适用范围都必须以清晰、显著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否则,看似“高大上”吸引眼球的的广告语可能成为法律风险和商誉受损的导火索。同行企业对竞争对手的监督与批评应建立在事实和法律基础上,通过组织化、情绪化的舆论攻势可能引火烧身,将自身置于被诉“商业诋毁”的风险中。两个案件的司法判决有望为广告宣传中数据引用的规范、同行评价的合法边界等问题提供更清晰的司法指引,推动形成“竞争有道、监督有据”的市场环境。公牛集团与家的电器的诉讼已从一场市场口水战升级为具有典型意义的司法案件,不仅关乎两家企业的得失,更关乎《广告法》的具体适用、商业言论的自由与限制以及公平竞争红线的界定。期待司法机关在厘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公正判决,以个案之尺,丈量市场竞争的法治边界,为所有市场主体提供明确、稳定的行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