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现“无店代办”无需提供证照可一店多开
2017-11-16
记者:卢通
来源:新京报
律师:“无店代办”扰乱市场明显违法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2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表示,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只有取得许可证的实体餐饮店才能在网上接受订餐,没有实体店不得进行网上订餐销售活动,餐饮企业必须保证在店内就餐和外卖餐饮质量一致。
11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明年1月1日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翔表示,上述号称可“无店代办”的中介,扰乱了市场秩序,明显属于非法,如其行为严重可构成刑法中规定的非法经营罪。
潘翔认为,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在立法精神及框架上对这种行为也是予以禁止的。随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等于从法律上明确了平台及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也明确了非法代开店行为的非法属性,便于对非法代开店行为进行制裁、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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