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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食品浪费法近日已实施 外出就餐“光盘”在深成常态 2021-05-11 记者:曾逸敏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曾逸敏)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施行。这意味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再仅仅是倡导和号召,已经成为生效的法律条文。近日,新规实施后,记者走访了深圳部分餐厅,了解市民对于新规的看法以及光盘程度,发现光盘行动在深圳早已蔚然成风。

10日中午饭点,记者探访景田社区多家餐馆。在一家快餐店,不少人吃完离开时,桌上的饭菜吃得精光,偶有些餐盘也仅留下些炒菜佐料——辣椒、洋葱等。同时,该店提供了“米饭按个人需求盛取”的服务,不少市民采取少量多次的方式。市民吴小姐表示,自己饭量并不大,不装太多以免吃不完。市民梁先生认为,先打半碗就菜吃,等到吃完再视饱腹情况而定,以免浪费。

在一家西式料理店,有一位市民临走前将吃剩的沙拉、比萨等菜品打包带走。事实上,这种行为已成为不少市民习惯。市民林先生表示,吃不完不带走实在浪费,现在多人聚餐也多使用公筷夹菜,打包回家并无顾虑,“有时还能省下一顿饭钱。”

一直以来,深圳都在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制止粮食浪费的号召。早在2016年,深圳就开始推广宣传光盘行动;2018年,更将每年的11月8日定为光盘行动日,大力整治浪费之风,以固化节日的形式呼吁全民参与光盘。

不仅如此,记者还了解到,福田一家日式自助餐的菜单上针对“浪费食物”有“惩罚”措施:若单桌剩余食材超过200克,将收取100元餐费;超过500克,将收取300元餐费。事实上,在新出台的反浪费法中就有提到,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

对于新规,市民多持支持态度。市民谢小姐表示,这有利于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一家快餐店店员罗先生表示,以往店家对就餐者的浪费行为只能加以提醒,如今有了法规的支持,商家有了更大底气。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潘翔认为,新规打的是“组合拳”,规制对象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消费者、餐饮外卖平台等食品消费各个环节的主体。新规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道德规范上升到法律规范,更有利于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在全社会营造节俭节约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