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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贝49号大院数千人何去何从 2012-03-20 记者:雷丹 来源:深圳晚报


  业主启动升级改造,小商户无优先承租权,双方僵持矛盾不断

  深圳新闻网讯 水贝49号大院,原本分布着28家商户和6家工厂,很多人在那里一干就是十几年。小商户们称,他们的合同陆续到期后,深圳果菜贸易公司以升级改造为由不与他们续约,并表示他们没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僵持矛盾不断,数千人何去何从?

  商户:店门口搭起了脚手架

  兴金锁业的杨先生在水贝49号大院的商铺开了二十余年,“这是我们全家赖以生存的地方。12日早上,有人在我们的店门口搭起了脚手架,那是泰美公司的人干的,生意都没法做了。”

  泰美公司,被商户称制造了一系列逼租户搬迁的“阴暗动作”。泰美公司实际上与果菜公司是一家人。杨先生称,以前商户和果菜公司的关系不错,有时有合同,有时没合同,但商户的租金及管理费一分都没少。“去年我的合同到期后,他们不给我续签,我也没在意,但到了去年9月,他们发通知要我们搬走,12月就不肯收我的租金了,造成了承租方违约的假象。”

  商户们说,泰美公司从去年10月起,多次停了商户的水电。3月1日,他们停了一家快餐店的电,结果店主情绪过激,一气之下砸了5栋的配电房,导致5栋的商户和住户集体停电。警方以“破坏经营罪”将其拘留。据悉,该店主的家属已于3月7日交出了商铺,希望与泰美公司达成和解。

  租户代表:我们要享优先承租权

  租户代表陈先生说,租户们并不是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当大院里出现危险时,他们挺身而出。“去年10月,那栋装修的楼因电焊起火,情况很危急,我弟弟最先冲进去救人,其他商户也都自发地加入了灭火的行列。”陈先生说。

  面对果菜公司不留情面的“撵人”,租户们实在难以接受。陈先生对被扫地出门的情况很是担忧。“如果要我们搬迁,是政府行为,我们无话可说;但如果是私人行为,我们要享受优先承租权。”

  泰美公司:租户维权是无理取闹

  自称是泰美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谢先生告诉记者,为了符合所在辖区水贝黄金珠宝聚集地的定位,果菜公司成立了泰美公司,具体负责升级改造工程。“那些租户都要陆续到期了,如果老租户符合我们改造后的招商条件,可以优先承租权。”对于租户的维权行动,谢先生评价称,“那都是无理取闹”。

  泰美公司的法律顾问邢律师修正了谢先生的说法,“租赁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租户享受优先承租权,故不存在优先承租权一说。”

  针对租户质疑泰美公司的停水停电之举是违法行为,邢律师称,“我们征询了相关部门的同意。”他还表示,“目前已有三四家租户主动搬迁,而其他租户的不配合给他们的改造工程造成了不可低估的损失。”

  律师观点:物业无权停水停电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的潘翔律师表示,水电属于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处或租赁方的擅自停水停电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而租户采取过激行动同样是不理智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潘翔律师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租赁双方在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承租权。而在此纠纷中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由于约定了“若甲方(果菜公司)需将水贝大院49号大院进行改造或政府要求拆除,甲方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对此,潘翔律师认为,“这个约定对承租户是不利的,可视为承租户的真实意思表示,他们放弃了优先承租权。”

  不过,潘翔律师认为,此次搬迁行动涉及了几千人,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受到了巨大的影响。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出面协调合理的搬迁方案,帮助他们寻找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