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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感情骗子告上了法庭 2012-05-18 记者:雷丹 来源:深圳晚报

  爱情需要慧眼,才能避免掉入陷阱。当小婷(化名)还是个28岁的剩女,就开始在网络上寻找情缘,认识了一位胡姓湖北老乡。QQ之交淡如水,她和他的聊天持续了一年多后,在胡某的强烈攻势下,他们见面了。就是那一次相见,不仅没有让小婷感受到幸福来临的快乐,还让她的生活偏离了原本平静的轨道。

  当事人

  30岁的小婷早在2009年,就成了胡某的QQ好友。两人交换过照片,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胡多次要求见面,并无限伤感地表白过“我一直让你考虑我,你都不给我机会……”转眼到了2010年10月,小婷迫切地想找个人结婚,胡某对她加紧了攻势,问小婷愿不愿意成为他的女朋友,想带她春节回家见父母。

  小婷回忆说,“我多次说过要找个老公结婚,他说我们的目标一致。在2011年2月9日,他说回老家返深,要带着特产来看我,耐不住他飞信和QQ里的甜言蜜语,我就同意了。”见了面,两人天南海北地聊天。小婷给胡某做了一顿饭。“吃完饭后,他说拉上窗帘,走过来脱我的衣服,我不肯,把衣服穿上了;他又强行脱我的衣服,就这样我们发生了关系。”说起这一幕,小婷的脸上流露出厌恶的神情,“我当时确实没有喊人,我以为交往了这么久,他知道我要找老公,和我发生关系了,就要对我承担责任。”小婷还表示,“我把处女之身交给他,以为他会好好珍惜,哪想到是我太天真了!”

  小婷以为他们的关系明朗了,但胡某却开始找各种借口躲着她。直到2011年3月28日,她无意中看到了胡某的登机牌,人都吓傻了:不是胡某告诉她的那个名字。小婷强烈要求看他的身份证,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个陌生的名字,气得浑身发抖。“他老羞成怒,打了我一顿,把我推到墙上,当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南山人民医院,几个小时后他就要求我离开医院。为了怕他跑掉,我跟着他去了厦门。他就把我丢在酒店里不闻不问,三天后我独自回了深圳。”

  小婷打电话到他所在公司确认,得到的答案是:已婚,有个7岁的孩子。“我知道自己彻底被骗了,真想从楼上跳下去。随后,我知道像我一样被他骗的女人还有好几个,他还继续在网上征婚骗人,我要揭发他,让天真的女人知道他的真面目。”

  律师PK

  被告方:不断骚扰男方引发起诉

  小婷在百般无助之时,找到了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的龚楚律师。龚楚律师说,胡某为了平息此事,请人出面与小婷签了一份和解协议,支付给她3.5万元的补偿费。而小婷在得知胡某继续行骗后,就不断地去找他。胡某可能无法接受她的骚扰,认为网上的信息都是小婷所发,就对小婷进行起诉。

  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胡某的合同纠纷案。对此,龚楚律师表示,“这份和解协议书本身有问题,这件事也是荒唐。”而更让这位律师觉得荒唐的是,胡某带着妻子亲自出庭。其代理律师说,胡与妻子有约定,可以自己找对象,但他们在婚姻之外去寻欢作乐,显然违背了社会的基本公德!

  龚律师说,小婷在法庭上见到胡某情绪激动,双方发生撕扯,虽然双方都受伤了,但小婷却被拘留了5天。这一系列的打击把小婷击垮了,她心底的怨恨很深。

  原告方:官司不论输赢都是输家

  胡某的代理律师雷涛表示,他愿意向记者还原事情的真相。“胡某的妻子比他大六七岁,女方忙于投资,双方关系确实有些僵了,他们达成口头默契:男方可以找到合适的人发展恋情,男方找到感情归宿可以与其离婚。”

  雷律师称,“胡某网上征婚确实隐瞒了他的真实情况,也与小婷发生了性关系,胡某是有过错的。但他说在交往中发现两人性格不合适,提出分手,小婷不依不饶,对他百般骚扰,还到处说他强奸她,并在网上散布胡某的个人信息以及家庭信息,如果她继续这样的话,可能会上升到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

  雷涛律师称,双方和解是最好的选择,只要小婷愿意停止骚扰,并删除网上信息,胡某可以不追究她的责任。

  雷涛律师还强调,“这个案子不管谁赢,对方都会不服,所以双方都是输家。”

  第三方:双方和解协议视为无效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的潘翔律师认为,原告和被告发生婚外恋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公序良俗的,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应认定为无效,原告以被告违约为由要求双倍返还补偿款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潘翔律师还认为,原告在本案中提起的是合同之诉,并非侵权之诉。若被告的行为确实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原告可以另循法律途径解决,另案提起侵权赔偿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