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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投标惹争议 村民被打破头 2010-01-16 记者:徐佳丽 来源:南方都市报

        摘要:去年8月初,由于召开股东大会被拒绝入内,气愤的居民抱来煤气罐与治安人员对峙。昨天上午,正在召开的新村厂房投标大会上,清水河居民小组村民和股份公司再次发生冲突,一名投标者头部被烟灰缸砸中,会议室的桌子也被掀翻。

  

村民梁荣华头部被缝十来针。本报记者 高贵彬 摄


  本报讯 (记者 徐佳丽)去年8月初,由于召开股东大会被拒绝入内,气愤的居民抱来煤气罐与治安人员对峙。昨天上午,正在召开的新村厂房投标大会上,清水河居民小组村民和股份公司再次发生冲突,一名投标者头部被烟灰缸砸中,会议室的桌子也被掀翻。

  投标村民:股份公司暗箱操作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清水河居民小组村委大楼,只见二楼会议室被砸得乱七八糟,椅子摔断了多张,会议桌也被掀翻,地上留有大摊鲜血。据投标者之一黄丽东介绍,清水河居民小组有栋总面积约1.6万平方米的厂房,一直以每平方米15元的低廉租金出租,承租人和股份公司董事长关系密切。得知原租户合同去年年底到期,在村民们的强烈要求下,股份公司最终同意对这栋厂房公开投标。去年12月上旬,三位参与厂房投标的村民,每人交给了10万保证金。

  “今天一大早我们就赶到村委大楼会议室参加投标大会。”投标者梁荣辉说,没想到会议前投标者被要求签字确认一份文件,双方就此发生激烈的争执,村民梁荣华被对方扔过来的烟灰缸砸中头部,被送往武警医院治疗,头部被缝了十来针。清水河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记者见到一份《参加新村厂房西投标有关事项的规定》,约定“在同价位基础上原承租者有优先权”。参与投标者一致认为,这些规定是为保护原承租人的利益,他们有权拒签。“股份公司明显在暗箱操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股份公司: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清水河股份合作公司代理董事长梁学雄介绍,“共有6人参与厂房投标,三人是原租户,另三人是新增投标者,每人交了10万保证金。”

  梁学雄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物业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权,文件中对此项的规定合情合理。对于投标者之一被打伤,梁学雄表示,是参与投标者在捣乱,故意自己打伤自己,否认有人将梁荣华打伤,并称他自己也在冲突中受伤。

  律师说法:应召开股东大会表决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潘翔律师认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然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涉及到公司重大资产的处分,理应由股东大会来表决通过。“对于股份公司的这份规定,参与投资者若没有异议可以执行,若对此存在较大的异议,则应该召开股东大会来讨论。”潘翔律师说,股份公司和原租户存在利害关系的领导人,对此次投标应采取回避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