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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丢了孩子想生二胎 确需提供孩子死亡证明 2014-10-14 来源:宝安日报

丢了孩子想生二胎 确需提供孩子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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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上映半个月,影片反映出的一些社会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孩子失踪24小时才可立案?寻子家庭生二胎为何需要失踪孩子的死亡证明?抚养被拐孩子的养母不知者无罪?从银幕到现实,这一系列问题引发了广泛讨论。对此,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为读者一一揭示电影所反映问题的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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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失踪24小时才可立案?

此说法是误传,警方接到报案会第一时间立案

电影中一句台词,“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引起热议。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微博上澄清道: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

当事人称报警3次未被立案

《亲爱的》故事中,两位原型是彭高峰和孙海洋。3年前,彭高峰依靠网络的力量,寻回儿子乐乐,而孙海洋的孩子至今杳无音讯。本报记者联系到彭高峰,他表示电影里的情节基本改编自他的亲身经历。2008年,乐乐在街头被人拐走,他和妻子去报了3次警,得到的答复是失踪24小时才可立案。“2009年打拐专项行动后,我记得公安部重申了规定,失踪孩子需立即立案,让我们家长感到了欣慰。”

徐永胜是2011年成功解救乐乐的民警之一,他也在关注网上的声音。“失踪24小时才可立案确实是误传。”他告诉记者,公安部从来没有规定过拐卖案件立案要等24小时之后,尤其是针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孩子失踪后,监护人应立即报警,警方会出动全部警力侦查。

据了解,公安部对失踪儿童有一套应急机制,2010年全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展开侦查工作。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以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往往要等到24小时以后才会受理,重申此项规定是希望引起重视。” 时任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杨东曾在接受采访表示。

深圳儿童失踪案实行一长三包责任制

深圳市公安局打拐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的精神,深圳建立了处置儿童失踪警情的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各单位一旦接警,做到调查快、取证快、布控快。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采取一长三包责任制,由市区主要领导担任专案组长,案件不破,责任不撤销。深圳市公安局打拐办提醒家长,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如果孩子失踪,立即报警,以免耽误寻找孩子的黄金24小时。

像影片中彭高峰报案被拒的情形,在深圳已不多见,但还是有一些基层民警因为不了解相关法规而拒不立案。就在10月9日,深圳一位男童在某公园附近走失,父母到附近派出所报警,仍被告知“24小时后才可立案”,警方未出警,所幸男童被好心人送回,避免了一场悲剧。普及“孩子失踪报警可立即立案”,不但要让每个家长熟记在心,也要在民警中广泛宣传。

寻子家庭生二胎需要失踪孩子的死亡证明?

此项规定确实存在

电影中,失去孩子的韩德忠和妻子打算生育二胎,申请二胎许可时被要求出具失踪孩子的死亡证明,令韩德忠勃然大怒,精神几近崩溃。现实中的情况亦是如此吗?彭高峰和孙海洋告诉记者,电影中的这个经历他们两个同样遭遇过。

不少寻子家庭遭遇难生二胎

孙卓遍寻不到,孙海洋的父母思念孙子痛苦不已,两年前,孙海洋和妻子打算生育二胎,给老人一个慰藉。“我去当地计生办办理准生证时,他们要求我们必须出具第一个孩子的死亡证明,我们根本无法接受。”对失踪孩子的家长来说,这无异于重新撕开他们的伤疤。在网络寻子联盟,不少寻子家庭也曾遭遇过难生二胎的问题。“有些家长干脆没给二胎上户口,当黑户。”孙海洋说。

“根据过去的计划生育政策(2013年11月之前),若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过去,这个政策主要是从控制人口的角度出发限制生育。”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翔表示,现在政策有所改变,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即单独两孩。

人大代表呼吁给寻子家庭便利

若夫妇双方均不是独生子女,寻子家庭生育二胎仍需开具头胎的死亡证明。“不人性化,对家长是另一种折磨。”深圳市人大代表童新说。他看了电影深受触动,同时也对这一不人性化的规定提出了异议。“法律的执行需要结合实际,这个规定对寻子家庭来说明显不是合理的,也是法律的一个缺失。”童新呼吁相关部门关注这个问题,“我觉得法律在这个方面应该对寻子家庭有一定倾斜,生育二胎时,可以让相关部门入户调查,确定孩子失踪情况属实,在二胎准生证开具上免除一胎的死亡证明等相关条件,给予他们一定的便利,也是一种安慰。”

买家不阻碍解救孩子则免除刑事责任?

人大代表呼吁:买家也须追责,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电影中,人犯的妻子李红琴对丈夫拐骗小孩的事情一无所知,对两个拐来的孩子视如己出。两名孩子被解救后,李红琴难抑思念,只身前来深圳,并希望可以收养寄住在福利院的养女。她隔窗与养女见面的一幕感动了无数人,但也有不少质疑之声,李红琴虽不知情,但是否该定无罪?

“目前法律对‘买家’太宽容”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构成拐卖儿童罪共犯的,应具有主观上的明知,并提供了帮助行为。收买并抚养被拐卖的儿童,是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的,会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律师潘翔表示,目前的法律对“买家”太宽容了。现实中也有不少案例,买家与孩子产生感情,想要继续收养孩子。潘翔对此现象很愤怒,“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对买家法律亦需要严惩,不能纵容买方市场继续存在。”

“要彻底打击拐卖孩子的市场”

市人大代表杨勤对此现象持相同看法,他认为人贩子量刑必须加重,对买家也要追究责任。我国法律对人贩子的量刑一般是视情节轻重,判5年到10年或10年至无期。“太轻了,而且量刑梯度不合理。”杨勤举了一个例子,一个人贩子被判无期,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过了几年就出来了。“国外的量刑有120年、180年的,我认为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比如10年到无期,细化成10年~30年,30年~60年等,严惩人贩子。同时要追究买家刑事责任,人贩子判10年,买家至少判5年,彻底打击拐卖孩子这个市场。”

电影《亲爱的》,折射出现实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现象。杨勤呼吁,让有关部门关注这些问题和现象,关注寻子团体的无奈和辛酸,为他们做出一些改变和支持。

国内收养率较低,因为条件过于严格?

改良收养制度对遏制儿童拐卖有积极作用

影片中,田鹏思念妹妹,母亲鲁晓娟决定收养小吉芳,然而鲁晓娟的丈夫提出离婚申请,使得收养请求被拒绝。现实中如果收养孩子,对收养人一般有何要求?

目前对收养家庭无统一评估标准

根据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国内收养程序(试行)规定,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以及年满30周岁,并且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弃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对于被收养的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被收养。

父母达到可收养孩子条件,但也并不一定可以顺利收养,仍需经过福利院和民政局的进一步审核。目前全国并无统一对收养家庭评估的标准。2013年龙岗一对打工夫妇在路边捡到一个女婴,精心抚养,然而由于他们的评估分数只有30分,最后未能成功收养女婴。这个事件在社会上引起热议,有人质疑硬性条件过严是否让很多爱心人士被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