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3月1日消息 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再次引发全国人民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的关注。记者走访广州多个小区发现,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架空层、居民楼栋门口的情况较为常见。另外,还有部分广州住宅小区日前发布通知,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不过记者实探发现,停在小区的电动自行车仍有不少。
广州部分小区3月1日起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
南京“2·23”火灾事故发生后不久,广州部分住宅小区接连发布通知,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珠江俊园小区物管便贴出《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该小区将自3月1日起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及地下车库范国,并建议有电动自行车的居民将车辆停在小区外围的停放点、在小区外围的充电点充电。
3月1日,珠江俊园小区架空层仍停着不少电动车(央广网见习记者 林海生 摄)
停在珠江俊园小区楼下的电动自行车(央广网见习记者 林海生 摄)
3月1日,央广网记者来到珠江俊园小区,小区楼下仍停放着不少电动自行车,有的还在充着电。“现在少很多了。”业主杨先生说,以前楼下停得满满当当,《通知》发出后,保安都会规劝业主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小区外,业主们也都很配合。“安全第一,我们也放心不少,也不用担心孩子在楼下玩时磕伤碰伤。”
仍有电动自行车在珠江俊园小区充电(央广网见习记者 林海生 摄)
在珠江俊园外围,记者看到该小区新建了2个充电棚。据物管工作人员白先生介绍,加上原有的充电棚,现小区外的充电棚可容纳200台电动自行车。现该小区内有住户约1400户,保守估计有八九百辆电动自行车,后续小区外围将继续搭建充电棚供业主使用,小区楼栋下的充电装置也将进一步拆除。“针对停在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我们会在业主群内发布信息让车主认领,没认领的后面我们会集中到一个位置,方便车主认领。”白先生介绍。
珠江俊园小区外围新建的停车棚已投入使用(央广网见习记者 林海生 摄)
广州老城区:有小区架空层停满电动自行车
广州老城区情况如何?记者也进行了走访。在广州市越秀区东山月府小区,记者看到许多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小区架空层,现场未看到有可供充电的插头。“我们小区的充电桩都是设置在小区门口的,不允许居民在小区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也禁止居民将电池带上楼,看到了会制止。”物业工作人员吕女士说。
东山月府在架空层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央广网发 实习生蓝裕晴 摄)
虽然东山月府在架空层设置有一定区域的车辆停放处,但记者看到乱停乱放现象依旧存在,不少电动自行车被就近停在小区楼下。有居民建议,小区应多规划一些可供停放的区域,在管理上多下功夫,减少乱停乱放的现状。
中午时分,记者在寺右新马路25号大院看到,大院在楼下空旷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处,里面停满了电动自行车。居民蔡先生正在这里充电。他说,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还算规范,但楼下的充电口较少,有时不太够用。
寺右新马路25号大院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处(央广网发 实习生蓝裕晴 摄)
记者发现,因为划定区域车位不够,还有部分居民直接将车停在单元楼门口,而大门明显张贴着“门口禁止停放电动单车”的告示。
附近的东兴小区已有不少年代。记者走访时看到,该小区在楼栋下划有专门的自行车与电动车停放点,棚内整齐地停满了电动自行车。物业管家杨先生告诉记者,这几天刚刚拟好《关于禁止电动车及车电池入户充电》的通知,马上会张贴在小区的各个显眼位置。
越秀区东兴小区即将张贴的通知(央广网发 实习生蓝裕晴 摄)
“电动自行车允许进小区,但小区内不允许居民在楼下拉线充电,小区外围设置有充电桩,居民多在那里充电。”对于充电桩不够用的问题,杨先生表示,最近正在跟街道联系,准备在小区内也设置一些充电桩供居民使用。
采访过程中,东兴南路附近一位市民向记者反映,因为楼房建成时间久,很多老小区并没有配备充电桩。此前有邻居拎着电池上楼充电,令她后怕不已。
也有部分物业禁止电动自行车出入。在丰伟大厦居民楼,记者看到,这里随处贴着禁止停放电动车与自行车的告示,记者走访过程中没有看到电动车出入的现象。楼下保安表示:“我们从去年开始就不允许电动车进入,一方面是担心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是不想阻碍通行,居民都还比较配合。”
该保安反映,居民一般会将电动车停放至丰伟大厦外部道路。在丰伟大厦门口,记者看到这里设置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充电插口也较为充足。
丰伟大厦居民楼禁止自行车和电动车停放(央广网发 实习生蓝裕晴 摄)
另外,广州已有部分高校,如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发布通知称,不允许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架空层内,同时严禁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电池上楼。
华南师范大学宿舍楼下张贴通知(央广网发 实习生蓝裕晴 摄)
法律人士:建议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话题屡屡被讨论,部分车主乱停、乱充电的现象依然存在。
越秀区东山月府小区内的乱停放现象(央广网发 实习生蓝裕晴 摄)
“我国对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法律法规是很完善的。”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介绍,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明确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规定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
另外,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居民还制定了处罚措施,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若有违反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针对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情况,潘翔特别指出,高层民用建筑的架空层内如果设有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或安全出口,同样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避免引发电动自行车火灾,影响建筑人员疏散安全。
对于造成火灾等危害后果的,亦规定了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的责任主体以及相关处罚。如电动自行车的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除了应承担《消防法》规定的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责任外,还应承担事故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会因触犯刑法而处以有期徒刑;物业服务企业对电动车乱停放和违规充电行为没有尽到相关义务的,也可能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和补充赔偿的民事责任,后果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法》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
但是他同时也表示,尽管监管规定明确具体,但实践中整治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乱充电的效果依然不好,一方面是日益增长的电动自行车需求使用量与小区没有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位置及充电设施的矛盾造成的,另一方面也与物业公司等责任主体懈怠管理相关。
潘翔建议,监管部门应针对高层建筑、住宅小区、连片自建房、出租屋、群租房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的专项整治。凡电动自行车违规私拉电线、电缆充电的,一律对电线、电缆予以清理;凡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一律进行强制搬离;凡设置在室内、建筑底部或架空层,且无法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一律进行拆除;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罚。
寺右新马路25号大院内电动车乱停放(央广网发 实习生蓝裕晴 摄)
行业协会呼吁:统一充电市场行业标准
“一是日益增长的电动自行车需求使用量与充电资源不匹配造成的,二是目前充电价格较贵,群众难以接受。”广州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会长黄焕杰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则表示,电动自行车本来是为了解决“最后一公里”、实现交通便捷的目的,但是目前很多充电设施距离人们住所较远,反而很不方便,因此就会出现入户充电、飞线充电的情况。
黄焕杰反映,同等的电量,在充电桩充电,价格比民用电高1倍甚至1.5倍。许多小区对于充电设施入场的要求很高,另外也会收取入场费,相关成本被转嫁到消费者上。部分居民为了节省用电成本,就会将电动车带回家充电。
寺右新马路设置的充电处(央广网发 实习生蓝裕晴 摄)
黄焕杰还提到,目前充电桩市场标准混乱、鱼龙混杂是造成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的原因之一。“现在关于充电桩的一个行业标准,或者说政府出面的一个官方标准其实还是没有的。”由于技术门槛不高,很多小型企业就会进入到这个市场中来。随着参与平台数量增多,为了提高竞争优势、降低价格,商家就有可能对品质打折扣,以此控制成本,最终导致充电风险增高,酿成灾祸。
未来如何整治电动自行车乱停放、违规充电问题,减少相关事故发生?黄焕杰表示,他们目前正在积极行动,联合其他组织、相关电动车品牌、通信运营商等,试图实现“新车体验免费充电”等措施,以减轻消费者充电负担,加强车主合规充电的意愿。他同样希望政府能够出台关于充电桩市场的行业官方标准,并提供扶持政策,降低充电柱市场方的用电收费,还可以要求小区免费引入品质较好的充电公司,扩大充电设施的分布范围。